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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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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07
  • 資料點閱次數:406
衛生醫療

定期實施血液檢查 定期實施胸腔X光檢查
定期實施血液檢查 定期實施胸腔X光檢查
所內開辦健保門診 所內傷口護理
所內開辦健保門診 所內傷口護理
配合衛生單位定期辦理口腔篩檢 與衛福部基隆醫院合作辦理門、急診及住院業務
配合衛生單位定期辦理口腔篩檢 與衛福部基隆醫院合作辦理門、急診及住院業務

  監獄行刑只為剝奪受刑人支行動權利,對於其醫療人權應予充分維護,矯正機關設立衛生科之目的在於維護收容人之身心健康,使得教化過程更具成效。謹簡介衛生科業務範圍如下:

一、疾病預防

  1. 每月辦理收容人胸部X光照射檢查一次,並定期追蹤複診防止肺結核之傳染。
  2. 收容人在新收入所時都要接受健康檢查,以維護其身體健康,防止傳染疾病的發生。
  3. 對新收、借提、移監之收容人必要時做血液、尿液生化檢查。
  4. 對收容人施予防毒宣導、結核病、疥瘡、愛滋病防治;高血壓、糖尿病、戒菸之衛教。
  5. 每月定期實施二次全所清潔消毒工作,消除各項病媒孳生源,注重伙食衛生新鮮,以確保全體收容人身心之健康。

二、疾病治療

  1. 與2代健保合作之醫療院所(署立基隆醫院)配合排班看診。
  2. 對突發性、危險性之患者(高血壓、心臟病等)安置於病房並列冊管理,病發時,做快速處理,防範意外。
  3. 被告罹患重病經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或需他人長期看顧不能自理生活者,即速通知院檢以利適當處理。
  4. 與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簽約合作,以期病患能得到妥善照顧,彌補本所醫療設備不足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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