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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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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罹患慢性疾病者於矯正機關收容期間,可否獲得治療?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 資料點閱次數:2260
  1. 目前多數收容人已納入全民健保,醫療院所亦進入矯正機關開設各科門診。又無法使用健保醫療者,則由公醫看診,故收容人如有看診需要,可向場舍主管報告後掛號,即可獲得妥善治療。
  2. 慢性病者需長期服藥,可在機關內申請看診領藥。惟為利快速銜接治療,可向原治療醫院申請各類診斷書 、病歷摘要及用藥紀錄等,提供機關參考。
  3. 如在矯正機關內無法妥善治療,醫師會建議安排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親屬毋須過度擔心。病況嚴重時,機關亦會斟酌申請保外醫治,以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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