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回首頁

:::

問28:收容人離開矯正機關時沒錢返家,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 資料點閱次數:712

答:

收容人釋放前,倘欠缺返鄉車資,得由機關協助填寫「申請保護報告表」及「收據」,經審查通過核准後,由更生保護會予以資助旅費;如為身心障礙,經評估無法自行返家者,由機關先行聯繫其親友蒞臨機關接返;倘屬無法自理生活,且無家可歸者,則連繫更生保護會或社福單位予以協助安置。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