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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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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8:請問寄送包裹辦理程序與注意事項為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 資料點閱次數:1626
  1. 收容人應向機關提出申請及明細單,載明郵寄物品品名與數量,經機關核可後,將郵寄包裹明細單寄予指定之親友。
  2. 收容人親友得以郵寄方式,或經由機關指定櫃台送入。寄 (送) 入之物品應符合明細單上之物品品名與數量,並將明細單黏貼於包裹正面,以利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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