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服務處所各項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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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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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服務處所各項便民措施
(一)遴派適任人員:
遴派具法律專業知能,並具服務熱忱人員,辦理接見、解答法令及其他各項便民措施。
(二)提供各項便民措施:
- 服務場所加以綠化及維護,使服務處所整潔明亮、有序。
- 設置服務項目、接見登記、寄送物品處理流程標示圖及處理作業時限。
- 陳列寄物書表範例,並印製寄物單、申請單免費供應。
- 提供桌椅、原子筆、老花眼鏡等用具。
- 開放停車場,供接見家屬免費停車。
- 設置盥洗室、公用電話及冷熱飲水機。
- 接見室放置電視及書報雜誌,供觀賞與閱讀。
(三)廣納建言:
- 設置民眾意見箱及辦理意見調查。
- 設置民意信箱,廣納民眾革新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