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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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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鄉』隨,幸福『廉』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6
  • 資料點閱次數:76


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發生利害衝突情事時,應依法踐行迴避程序,以及公務員遇有職務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時,應拒絕收受或退還,並依規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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